当前位置| 热点 > > 列表>详情

中船应急: 关于应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_天天信息

2023-05-30 01:05:39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300527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中船应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39

债券代码:123048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应急转债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 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“应急转债”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

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
 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特别提示:

 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

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[2019]2973 号)文

核准,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

于 2020 年 4 月 10 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 818.9312 万张,每张面

值为人民币 100 元,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 818,931,200.00 元,期限为自发行

之日起六年。“应急转债”自 2020 年 10 月 16 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,目前处

于转股期。

  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25 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

次会议,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17 日召开 2022 年年度股东大会和 2023 年第一次债券持

有人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《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》。
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

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,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

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。同时根据公司《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

债券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“应急转债”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,可转换公司债券

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22 日在巨潮资讯

网披露的《关于应急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34)。

 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5 号——可转换公司债券》

的规定,可转债实施回售的,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。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,

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,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,即自

   “应急转债”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,即 2023 年 5 月

 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 国 船 舶 重 工 集 团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查看原文公告

标签: